招生考试网
学历| 高考 美术高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专升本 中考 会考 外语| 四六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翻译资格 JTEST
资格| 公务员 报关员 银行从业 司法 导游 教师资格 报关 财会| 会计证 经济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务师 资产评估 审计师
工程| 一建 二建 造价师 造价员 咨询师 监理师 安全师 医学|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| 教案 论文 文档
IT类| 计算机等级 计算机软考 职称计算机 高校计算机 推荐-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招聘 军校国防生 自主招生 艺术特长生 招飞
 3773考试网 - 教师资格考试 - 福建教师资格 - 正文

福建省教育厅200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

来源:福建省教育厅 2009-3-6 9:43:04

各市、县(区)教育局:
    根据《教师资格条例》、《〈教师资格条例〉实施办法》的规定,现就2009年我省中小学(含中等职业学校)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、200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对象、认定条件、申请材料、体检办法等按照《教师资格条例》、《〈教师资格条例〉实施办法》和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政策说明》(闽教人〔2008〕63号)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2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于春、秋两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,具体时间安排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后向社会公布。2009年网络版管理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为:春季3月1日—7月20日,秋季9月11日-12月20日,如有特殊情况,再另行调整。在此期间,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登录系统,开展认定工作;系统锁定后,不再开放。各认定机构要切实提高数据准确性,加强对信息录入、证书编号与打印等环节的校验和审核,避免错误的发生,维护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

各地在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和网络版信息系统使用过程中,有何问题,请及时与我厅人事处联系。

联系人:许四清;联系电话:0591-87091281,87846921(传真);电子邮箱:xsq067@163.com

 

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

二○○九年三月四日
 



  • 上一个文章:
  •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
   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,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.
    ②本网转载的文/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,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,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@163.com联系.
    最新文章


    | 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 | 版权申明 | 网站导航 |
    琼ICP备12003406号